审计办公室是学院的内部审计机构。在党委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审计法规、财经政策和学院规章制度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学院及其有经济活动的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对学院领导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
(一)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审计政策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学院、各部门财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三)负责对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评价进行审计;
(四)负责对学院基建和大型修缮项目预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五)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六)负责对重大经济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七)负责对有经济活动的单位(部门)进行审计;
(八)负责对学院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价;
(九)办理上级审计机关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